报导说,Google从2000年开始向中国网民提供中文查找服务,2003年再推出中文关键词广告。在这段期间,中国客户只要拥有一张国际信用卡,把钱直接打入Google在美国的帐号,就可以在Google网上购买关键词广告。
虽然发布广告的客户和由此产生的点击收入都来自中国,但是相关的资金流转在中国却没有任何纪录。
报导引述举报人表示,作为Google曾经的客户,自己和周围的朋友都没有从Google拿到正式发票,因此怀疑Google逃税。
同 时,举报人还表示,从2005年8月开始,中国大陆的客户虽然透过代理商可以得到正式发票,但开票单位是代理商而非Google。而代理商和Google 间的结算,由于2007年以前Google在中国的正式机构为办事处而不是分公司,按照中国税法相关规定,不具有经营权,所以在此期间Google这些由 代理商开具发票的收入,在税务处理的合理性上也存在疑问。
报导称,Google被指在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期权税方面可能存在问题,这将是中国互联网企业最大涉税案。
针对有关传言,Google中国发言人表示,这样的传言没有根据,公司并没有收到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的调查通知,而Google进入中国以来,一直遵守中国的法律,并没有相关报导所称的问题。
尽管如此,「中国青年报」的记者采访了有关方面证实,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正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,对Google进行调查,「一旦有结果出来,将第一时间通知举报者个人」。

